微信 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 适老化 |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滑环罚决字〔2019〕134号

发布时间: 2019-12-26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 行政相对人名称:滑县隆泰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滑环罚决字〔2019〕134号

  • 处罚名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 处罚类别1:罚款

  • 处罚类别2:罚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395493259P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处罚事由:2019年7月27日,省互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车间内有刚刷过漆的环保设备成品及配件,设备下方地面有漆痕,系你单位于2019年7月25日在车间内给一只设备成品及配件刷漆所留,车间内未安装任何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及《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当事人当年度初犯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法定代表人姓名:仝起民

  • 处罚机关:滑县环境保护局看

  • 当前状态:正常

  • 处罚决定日期:2019/08/18

  • 数据更新时间戳:1578015816822

  • 地方编码:410526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访问量: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5/22 17: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