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 适老化 |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行政许可

关于滑县崔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PVC、PE管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 复

发布时间: 2017-04-2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验〔201615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崔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PVCPE管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

 

 

滑县崔丽塑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滑县崔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PVCPE管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61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建设基本情况

滑县崔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PVCPE管材建设项目位于滑县上官镇徐阳城村南56m处,总投资180万元,占地面积1500201512月通过滑县环保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为滑环建报表[2015]173号。

二、产排污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沤制农家肥。

(二)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粉尘,要求破碎机密闭;喷码时产生的油墨废气通过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排出车间外;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烟囱达标排放。

(三)噪声:经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滑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验收监测结论,滑县崔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PVCPE管材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的75%以上,噪声、废气均未超出审批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

滑县崔丽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PVCPE管材建设项目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建成和落实,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未超出审批标准限值,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议和要求

(一)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做到安全生产。

(二)定期更换减震垫,活性炭。

(三)项目在运营期间,如上级有新的环保要求,按新规定执行。

 

   

20161010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1010日印发


责任编辑:环评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访问量: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30 18: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