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滑县40MW光伏农业综合体项目11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7-3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辐审〔2017〕3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40MW光伏农业综合体项目11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核工业二三O研究所编制的《滑县40MW光伏农业综合体项目11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为:
(一)变电站:升压站站址位于滑县四间房乡大吕庄村西北,最终规模为1×40MVA,本期建设1×40MVA。
(二)输电线路:本次工程110kV线路路径全长6.1km,单回路架空架设6.0km,导线采用JL/GI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下电缆段100m,采用YJLW03-64/110-1×400型电缆。
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四)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变电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五)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国家相应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六)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线路与公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五年后方开工建设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2017年7月14日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