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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第一高级中学东校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7-2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7〕49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第一高级中学东校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第一高级中学:

  你单位委托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滑县第一高级中学东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滑兴路与道康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投资65000万元,占地面积335417.24m2,总建筑面积187500m2;设班级120班,50人/班,合计6000人;教职工480人。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污染,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施工期:①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文件落实,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于主管部门联网;必须使用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

  ②对施工现场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覆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暂存土方覆盖或喷洒抑尘剂;

  ③设置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运营期:

  ①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在楼顶高空排放;

  ②地下停车场内汽车尾气主要由风机抽送,经设置于景观绿化带之间的排气口排放。

  ③柴油发电机燃油烟气经暗烟道通往楼顶高空排放。

  2. 废水:

  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泼洒地面抑尘及绿化。

  运营期: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医疗废水设置收集池,通过采用投加84消毒液、漂白粉、固体氯片等方式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③实验室重金属废水、高浓度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设专人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对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实行登记制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夜间施工;工地四周设立不低于2.5m围挡,加强场界噪声检测,如有超标及时停止施工整改。

  运营期:车库出入口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选用低噪声或超低噪声类型设备,并应注意合理布局;油烟净化装置及配套风机设置在室内,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安装低音喇叭,并严格控制喇叭广播时段。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弃土用于绿地回填,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市政部门制定地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潲水等餐厨垃圾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回收,不得擅自出售;医疗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废物统一分类收集到废化学品收集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工程建成后,须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7年6月1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城关镇环保所、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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