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王庄镇宏达石料加工场年产10万吨碎石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7-2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验〔2017〕13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王庄镇宏达石料加工场年产10万吨碎石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滑县王庄镇宏达石料加工场:
你公司上报的《滑县王庄镇宏达石料加工场年产10万吨碎石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7〕8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并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该项目已建成并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废气:本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由建成的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振动、传输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密闭措施;产品全部存放在密闭的厂房内,并在下料口、破碎车间、传送带、存放产品的棚顶等多处安装了能产生雾状喷淋的装置。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沤制农家肥。
3、固废:生活固废包括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4、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密闭、消声、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洛阳嘉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滑县王庄镇宏达石料加工场年产10万吨碎石子加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的75%以上,噪声、废气均未超出审批标准限值。
四、验收结论
滑县王庄镇宏达石料加工场年产10万吨碎石子加工项目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按要求建成并运行,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未超出国家相应标准限值,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议和要求
(一)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做到安全生产;对已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精心养护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持续达标排放。
(二)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2017年5月25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王庄镇环保所。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