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亚太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销售5000万米纱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5-2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18〕27号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滑县亚太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销售5000万米纱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滑县亚太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滑县亚太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销售5000万米纱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新区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侧204m处,占地面积6333㎡,建筑面积3000㎡,项目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滑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管理事项集体审批会议纪要》滑环集审〔2018〕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清花、梳棉工序产生的棉尘采用蜂窝式除尘机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并条、纺纱、整经、织布工序产生的棉尘经4台高压喷雾加湿器加湿降尘,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高于屋顶3m的专用烟道排出,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要求。
2. 废水:
食堂废水经2m3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3m3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标准,再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
经采取在清棉、梳棉、纺纱、织布、并条等产高噪音设备底座上安装橡胶减震垫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废编织袋、清棉及梳棉工序产生的杂质、地面清扫棉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存放在5m2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往垃圾中转站。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4月27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产业集聚区环保所、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滑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