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2-08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2月8日-2019年2月10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德丰电子有限公司 | 年加工100万组LCD液晶显示器建设项目 | 滑县新区文明路与南二环路交汇处西北角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3333.3333㎡,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59万元 | 1. 废气:蚀刻废气由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引致酸雾处理塔+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并严格50%执行。涂胶、预烘、固化废气由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电子行业-平板显示器VOCs排放限值要求并严格50%执行。 2. 废水:清洗、显影、蚀刻等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与经德信(河南)电子有限公司的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空压机、水泵、风机、酸雾处理塔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厂房隔声,空压机、水泵、风机加装消音装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包装材料、废原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外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内包装材料、废原材料由生产企业直接回收利用;废活性炭、蚀刻液、废紫外线灯管等危险废物统一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相应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经污泥站脱水系统脱水后交由建材生产企业作为原材料使用。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