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3-12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4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年加工 30000 吨 pet 瓶片项目 | 滑县万古镇南街彩印厂院内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3000㎡,建筑面积1500㎡,总投资200万元 | 废气:分拣和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经5个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 废水:厂房地面冲洗废水和生产废水经格栅+酸碱调节池+气浮沉淀一体机+沉淀池+缺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好氧池+MBR反应池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锅炉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第三次漂洗用水;生活污水经1座120㎡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噪声:自压破碎机、滚筒分离筛、脱标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拣工段产生的铁屑、玻璃瓶、泥土,脱标工段产生的废标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粉尘、泥土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卫部门统一处理;铁屑、玻璃瓶、废标签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清掏后经压滤机压滤之后外售给砖厂作为制砖原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