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4-0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4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4月5日-2019年4月7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强森木业有限公司 | 年生产1.1万立方米实木板建设项目 | 滑县小铺乡东程寨村北334m | 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0万元,占地5000㎡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政〔2018〕10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作业。 营运期:主要是木材分割、精密分割、刨光以及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在带锯和精密锯上安装集气罩,在刨床和砂光机粉尘产生处安装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严格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结合周围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 营运期:主要为带锯、热压机、刨床、砂光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生产工段产生的碎木屑、残次品、除尘器收尘和职工生活垃圾。碎木屑、残次品和除尘器收尘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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