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5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5-0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5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5月3日-2019年5月5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腾翼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年生产500万个塑料衣架、塑料碗、塑料袋、塑料壶 建设项目 | 滑县小铺乡前任庄村东北处100米 |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333.4㎡,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 | 1. 废气:粉碎粉尘通过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在注塑机、吹塑机等设备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塑料制品制造中表2标准要求。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座5m³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家肥。 噪声: 注塑机、吹塑机、吹膜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场界噪声均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要求。 固体废物: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临时固废堆放场,经粉碎机粉碎后再利用;废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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