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6-25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6月22日-2019年6月25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木纳实业有限公司 | 年生产2820套实木家具建设项目 | 滑县半坡店乡常村西街村西北1050m处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3.8亩 | 11. 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车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必须严格按照《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阳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安阳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主要为解板、切割、打眼、开槽、抛光、打边、雕刻工段产生的粉尘。对产生粉尘的工段进行二次密闭并在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场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清洗场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直接泼洒场地抑尘。 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1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规范操作,并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合理安排噪声较大设备的安放位置。 营运期:主要为精密锯、平刨机、立铣机、带锯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在精密锯、立铣机、砂光机、五碟锯、带锯等主要产噪设备上安装橡胶减震垫,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为瓦砾碎砖、水泥残渣、废木材、废铁丝、废钢筋及建材包装箱袋外售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瓦砾碎砖、水泥残渣用于工地地面平整,废木材、废铁丝、废钢筋及建材包装箱袋收集后外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垃圾箱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营运期:主要为木材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职工生活垃圾。木材废边角料、收集的木屑粉尘分类收集后暂存10m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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