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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6-18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6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618日-2019620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省开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万吨预分散母胶粒项目

滑县产业集聚区漓江路与东环路交叉口

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9500万元占地面积20000㎡

1. 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车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必须严格按照《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主要为称重配料、物理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物理混合、压片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对产生废气的工段进行二次密闭,废气经收集装置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低温等离子器+尾气焚烧处理系统+4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01)表5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限值

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场泥浆水建材冲洗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泥浆水建材冲洗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排放设施处理排放

营运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规范操作,并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营运期:主要为卧式混合机、双辊压片机、过滤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密闭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为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主要为废粉渣、清机胶及橡胶下脚料、废滤渣、废弃不锈钢网、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废粉渣和清机胶及橡胶下脚料回收再利用;废滤渣、废弃不锈钢网和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工人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滑县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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