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7-04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7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8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1 | 滑县涵美坐垫有限公司 | 年产100吨棉毡建设项目 | 滑县慈周寨镇白毛社村西南244米 |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335㎡ | 1. 废气:开花、梳棉、针刺等产尘位置二次密闭,产生的废气经引风管+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安阳市2018年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中纺织印染行业(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和《滑县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19〕119号)中滑县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 2. 废水:生活污水经4m³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3. 噪声:开花机、针刺机、梳棉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一座5㎡的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