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07月0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7-02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年07月0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07月02日-2019年07月04日。
电话:0372—8181268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恒通塑胶有限公司 | 年产2000吨PVC管材和乙型材500吨PE片材项目 | 滑县上官镇中山峰村东北侧1km处上官镇农业机械制造厂院内 | 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4600㎡,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3.1万元 | 1. 废气 主要为搅拌、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密闭车间对搅拌机、粉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在密闭车间对产生非甲烷总烃的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标准。 2.废水 主要为冷却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冷却废水每日补充,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3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3.噪声 主要为挤出机、牵引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震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废 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废旧包装物、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灯管、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废旧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灯管、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5㎡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危险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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