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新滑州天佑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年生产12万平方米装配式住宅工业化建材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5-27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20〕23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河南省新滑州天佑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年生产12万平方米装配式住宅工业化建材
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新滑州天佑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MA466X432D)上报的由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包祥俊(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5410352014411801000207)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省新滑州天佑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年生产12万平方米装配式住宅工业化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小铺乡大张庄村南160m,占地面积33350㎡,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安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05号)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①设置全密封原料仓筒,所有物料都入库储存,仓库上方加装喷淋设施,所有物料上料口、输送皮带跌落点等处安装喷淋设施,物料装卸、骨料储存、转运上料均在密闭的物料堆存间内进行;
②搅拌楼传送带等物料搅拌、输送设备进行二次密闭;上料、搅拌粉尘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安阳市2018年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有组织排放限值10mg/m³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滑县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19〕119号)中滑县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3)。
③设置感应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
④厂区地面根据生产需要须全部硬化或绿化,无裸露土地;厂区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定期对厂区地面洒水抑尘,做到厂区喷淋全覆盖;
⑤厂界四周(厂房作为厂界除外)建设3m高实墙+3m高防风抑尘网;厂区周边植树绿化。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肥田。
营运期:设备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循环沉淀池(100m³)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轮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装置+循环沉淀池(50m³)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欧制农家肥,不外排。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营运期:经采取在搅拌机、振动台、配料机、皮带运输机等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石方直接用于场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设备、车辆冲洗底泥,砂石分离器泥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50m³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四、与当地政府配合,划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并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邮 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2020年5月27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小铺乡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