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6-12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6月12日-2020年6月16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佩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年生产4700万个防护口罩和500吨 熔喷布建设项目 | 滑县白道口镇镇东258号 | 河南三人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9000㎡,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 | 1. 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2. 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一座2m³的隔油池+10m³的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 3. 噪声:经采取在熔喷布机、口罩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耳带、废鼻梁条、废包装物、次品、收集后暂存于2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滤网收集后暂存于2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减震垫、废塑料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在10㎡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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