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6-09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6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1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滑县阿深高速北上道口加油站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滑县阿深高速北上道口加油站改建项目 | 滑县阿深高速滑县北上道口(留固镇东庄营村) |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5693.33㎡,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9.9万元。 | 1. 废气: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损失的油气,采取密闭方式卸油、地埋式双层油罐及站区安装卸油过程(一次)和加油过程(二次)共14套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收集,废气排放须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专用烟道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2. 废水:初期雨水经1m³隔油池预处理后暂存于5m³的集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食堂废水经0.5m³隔油池预处理同生活污水进入3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肥。 3. 噪声:经采取安装减振垫、禁止鸣笛标识牌和车辆减速等措施后,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4类标准。 4. 固体废物:油罐由具有专业清罐资质的油罐清洗单位清洗,清洗产生的废油泥及产即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同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