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6-0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6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省航宇花生制品有限公司
| 年加工100吨脱水烘干蔬菜建设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慈周寨镇慈一村东1.6km食品工业园区内 | 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500㎡,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滑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19〕55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本项目切片、烘干工序臭气浓度产生源强约为1000(无量纲),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臭味效率取80%,则处理后臭气浓度约为20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营运期:洗菜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厂区20m³自建污水处理站(初沉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水质要求后,经厂区300m³蓄水池储存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锅炉浓排水厂用作内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沤制农肥。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不准施工。 营运期:经采取在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交由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