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7-1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7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5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亿兴达电缆有限公司 | 年生产电线电缆2000万米建设项目 | 滑县白道口镇工业园区安阳市110KV发电厂北100米 | 河南三人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26400㎡,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1. 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2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塑料制品制造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排放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小型规模”要求。 2. 废水:冷却水在冷却池中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同进入现有化粪池(18m³)处理后,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3. 噪声:经采取在挤塑机、成缆机、拔丝机、合股机、风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绕包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挤塑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减震垫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2㎡)和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拉丝油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活性炭和废紫外灯管在6㎡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与当地政府配合,划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并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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