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8-3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2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三科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 滑县三科农商城建设项目 | 滑县道口镇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 | 河南时代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500000.26㎡,总投资150000万元,环保投资162万元 |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号)、《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市场水果蔬菜冷鲜肉腐烂产生的异味、垃圾收集点产生的异味,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加强管理,日产日清;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餐饮单位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营运期:商业、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通过采取市场合理布局,高噪声商铺加装隔声窗,禁止店铺使用高音喇叭叫卖,严格控制商铺宣传的音量,车辆限速行驶、加设减速带、禁止鸣笛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钢筋头、废铁、废木板等)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碎砖头、石块、混凝土和砂土等)用于回填或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生活垃圾、农副产品垃圾全部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农资交易区产生的过期、失效、伪劣等农药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四)市政污水管网未建设完成之前,不得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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