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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河南省阳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9-22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2060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河南省阳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阳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MA450BL88W)上报的由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康奎(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6354143505410022)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省阳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80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新区珠江路与文昌南路交叉口南100m路西,占地面积6667㎡,总投资5150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设备二次密闭后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其他行业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³,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³的限值要求;搅拌、研磨、分散、灌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设备二次密闭后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及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设备冷却水30m³凉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暂存桶,作为原料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2m³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经采取在砂磨机、分散机、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3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20㎡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四、与当地政府配合,划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并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2020922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产业集聚区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09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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