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关于河南在行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年制作、销售15万件仿古砖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9-04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20〕54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河南在行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年制作、销售15万件仿古砖雕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在行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MA46LU9540)上报的由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朱哲(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410352016411801000770)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在行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年制作、销售15万件仿古砖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老店镇马兰村北1500米路西,占地面积10000㎡,总投资101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干粉混合和湿料搅拌粉尘经4个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储存、装卸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设置全密闭生产车间并配备洒水抑尘装置,设置感应运输车辆全自动冲洗台,对进出车辆严格执行冲洗制度。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其他行业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及《关于印发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附件3安阳市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³,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1米处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³的限值要求。
2. 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5m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4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 噪声:经采取在干粉搅拌机、震动平台、螺旋气泵、真空泵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设施,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残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沉淀池低渣清理后用于厂区周围填沟铺路;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四、与当地政府配合,划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并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邮 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2020年9月4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老店镇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