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0-30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0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3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兴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6000万块页岩、煤矸石烧结砖隧道窑生产线建设项目 | 滑县老店镇泥马庙村西北650m | 河南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增总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 | 1. 废气:湿电除尘系统1套、脱硝系统1套,处理后废气经现有工程1根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经销售区域、制坯车间、陈化车间和原料库干雾喷淋降尘系统各1套处理后排放;原料制备废气更换袋式除尘器2套,通过现有2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限值及《关于印发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湿电除尘系统废水经1座10m³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湿电除尘器、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湿电除尘沉淀池沉渣压滤后回用于生产;袋式除尘器收尘直接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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