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0-21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3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新区通达汽车修理厂 | 滑县新区通达汽车修理厂汽修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新区通达公交有限公司院内西侧 | 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612㎡,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 1. 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VOCs经喷漆室二次密闭后+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废气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及表5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汽车维修与维护及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打磨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处理后须满足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安阳市2019年推进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生产废水经一座10m³的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依托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新区通达公交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要求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经采取在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弃零部件收集后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收集烟粉尘、焊条焊渣、沉砂废油抹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料桶、废车载电池、漆渣、废稀释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暂存于20㎡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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