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0-13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0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5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阳市长虹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电线电缆500万米扩建项目 | 滑县高平镇崔七寨村西 | 河南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4700㎡(新增面积700㎡),新增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16.3万元 | 1. 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由2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改造),废气排放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一座10m³的化粪池(依托现有)处理,定期清掏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噪声:经采取在挤塑机、拉丝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原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拉丝油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UV灯管在5㎡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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