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1-09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1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省新博机械有限公司 |
年产100套塑料机械设备项目 |
滑县上官镇崔阳城村东270米 |
河南三人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900㎡,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7.4万元。 |
1. 废气:切割烟尘经4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15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附件3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 2. 废水: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肥田。 3. 噪声:经采取在车床、锯床、焊机、钻床、刨床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16m2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废边角料、焊接废渣、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烟尘、金属尘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