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1-18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0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九州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年生产4万吨特高压铁塔及智能钢管塔建设项目 | 滑县产业集聚区珠江路与文昌路交叉口东南角 | 河南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66813.14㎡,总投资60000万元,环保投资257万元。 |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号)、《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在切割区域配套集气装置、在焊接工序上方安装侧吸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一套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安阳市2019年推进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标准要求(油烟净化效率≧90%,油烟排放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泼洒抑尘、清洗工具等,全部回用于工程,不外排。 营运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座,单座容积12m³)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数控角钢自动线、钻床、剪板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a标准。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边角料、金属屑、焊渣、除尘灰、废减震垫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50㎡),定期出售综合利用,废棉布、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废液压油、废乳化液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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