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滑县18个镇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老店镇污水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11-24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滑环审〔2020〕93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滑县18个镇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老店镇污水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60056120227)上报的由河南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朱哲(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410352016411801000770)主持编制完成的《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滑县18个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老店镇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老店镇镇区北侧1000m,占地6359.84m2、管网总长61852m,总投资4762.90万元,环保投资230万元,处理规模为1500m³/d,服务范围包括:老店镇镇区及周边村庄(老店集村、西老店村)。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音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号)、《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主要为格栅间、厌氧池、缺氧池、贮泥池及脱水机房运行期间产生的的恶臭气体,对其进行密封收集恶臭气体,一套生物滤池处理系统处理后恶臭气体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要求。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
营运期:主要为冲洗废水、污泥脱水产生的废水、经2m³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采用“预处理+AO+MBR+化学除磷”工艺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总磷排放值、浓度分别不高于40mg/L、0.3mg/L、2.0mg/L、0.4mg/L。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主要为污水泵机、污泥泵机、污泥脱水机和曝气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震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用于道路路基填埋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主要为栅渣、沉沙、污泥及生活垃圾。栅渣、泥砂、生活垃圾定期送垃圾中转站,污泥通过密闭罐车送至河南省滑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理工程资源化利用,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污泥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5中污泥控制标准。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并及时公开相关监测信息。
四、与当地政府配合,划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并在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河南省滑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邮 编:456400
联系电话:0372-8181590
2020年11月24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老店镇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