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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2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29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0年12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2020年12月31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滑县焦虎镇佳合电机配件加工厂

年生产加工2000套电机配件建设项目

滑县焦虎镇刘格档村东100m

山东清山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占地面积1300㎡

 废水:生活污水经3m3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噪声:采取在冲床、压力机等主要产噪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震垫,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要求。固体废物:不合格品暂存于5㎡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暂存于5㎡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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