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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 2018-05-15 0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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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2018〕17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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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滑政〔2018〕17号发布时间: 2018-05-15
滑政〔2018〕17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国情国力调查,对我县大力发展社会经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我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及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7〕53号文件要求,深刻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要利用此次普查,着力夯实统计数据基础,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解决常规统计对“四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小微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企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统计不全面问题;要准确统计产业集聚区和商务中心区发展载体的经济总量,客观反映全县经济功能区发展实际。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时间节点:2018年5月底前组建普查工作机构;6月底前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普查试点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8月底前完成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11月底前完成清查摸底。2019年1月—3月开展普查登记,4月—9月完成数据处理、质量验收、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研究、普查总结等工作。
二、普查组织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