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滑县财政局关于转发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8
作者:
来源:
各乡镇经济办公室、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科、各企业: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17〕232号)精神,滑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滑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15〕22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5〕73号);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223号)。
二、支持方向
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发展壮大,鼓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三、安排原则
中小企业类项目资金规模不安排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统筹安排,根据中小企业类项目上报和评审情况,确定补助比例。
四、支持方式
2018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类)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对项目单位进行直接补助。
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服务类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无偿免收服务实际服务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时,综合考虑其服务中小企业数量、服务成效、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300万元。计算区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五、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企业类项目单位(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2.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3.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4.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5.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6.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认定的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7.已竣工验收合格、运行良好的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承建、运营单位。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单位(企业)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