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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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至5月10日,安阳市审计局派驻专项审计组,对滑县2017年至2018年3月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出具《审计报告》(安审农报〔2018〕3号),针对审计报告中所反馈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和整改。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扶贫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和推进。二是狠抓整改。明确反馈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整改责任人,要求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具体措施,逐一解决问题,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审计整改情况
问题整改情况综述。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反馈我县8个问题,共涉及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4个、贫困人口2044人、资金9258.88万元,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问题8个,涉及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4个、贫困人口2044人、资金9258.88万元,整改率100%。
(一)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效果差
1.已建成光伏扶贫项目少向贫困户分配收益问题。
问题摘要:已建成光伏扶贫项目少向贫困户分配收益,涉及资金174.44万元。
整改措施:滑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将光伏发电收益500万元注入扶贫“资金池”,并全部用于贫困户扶持。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二)有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2.困难群众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问题摘要:未对1712名建档立卡人员发放困难群众大病保险投保,涉及资金10.27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协调承办大病投保的郑州新益软件公司,对反馈的1712人完成投保工作。二是对该1712人进行排查,发现应享受大病补充保险但未享受的人员,立即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3.扶贫对象仍然存在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问题摘要:不符合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标准的230人。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问题后,扶贫办立即对有疑点的230人情况进行逐户核实。经落实,情况属实的160人(其中1人反馈前已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稳定脱贫),情况不属实的69人,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列为标注稳定脱贫人员。对审计反馈问题情况属实的160人,经入户核查、综合判定,对享受农机补贴33人、名下有车5人、缴纳个人所得税3人、财政供养14人、享受城镇低保14人、缴纳房产契税10人、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6人,共计95人涉及的贫困户家庭,综合判定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经村民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已列为标注稳定脱贫人员,待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功能开放后进行标注;对情况不属实的69人,经入户核查、综合判定,其中14人所在贫困户家庭已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经村民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已列为标注稳定脱贫人员,待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功能开放后进行标注。
(2)对涉及人做自然减少处理。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享受城市低保的17人,不应作为贫困人口识别范围,其中涉及人员17人所在农户家庭经综合评判,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对该17人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户内人口自然减少处理,涉及的贫困户继续保留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帮扶政策。二是五保集中供养10人,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自然减少处理。三是财政供养人员1人,涉及人员已在审计前出嫁,不在原户内生活,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自然减少处理。
(3)继续保留为贫困户。除标注稳定脱贫的95人涉及的贫困户之外,其他134人(包括情况不属实54人,审计反馈问题情况属实但家庭确实存在困难的80人)所在贫困户家庭,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经村民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无异议,保留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落实帮扶政策。
(4)建立长效机制。滑县出台了《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考核评价体系的通知》(滑扶贫组办〔2018〕28号),进一步明确县公安、民政、财政、农机等行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原则上每月将本部门数据与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进行比对,从数据源头确保贫困户识别更加精准。
(5)加强培训指导。对全县1019个行政村村“两委”干部进行轮训,把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相关政策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懂得、会用,防止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4.秋季高中生助学金及免学费住宿费问题
问题摘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10名学生未享受2017年秋季高中生助学金及免学费住宿费,金额1.14万元。
整改措施:其中6人已经补发到位,补发金额1.0万元;另外3个人已经退学,1个人在天津上学,不符合享受免学费及助学金享受条件,涉及金额0.14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5.学前教育资助问题
问题摘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3至6岁儿童7人未出现在学前教育资助学生名单中,未对其发放教育保教费,涉及金额0.35万元。
整改措施:审计问题反馈后,县教体局立即对反馈学生情况进行核实,现已将涉及的7人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6.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县务工交通费补助问题
问题摘要:通过对滑县2017年出县务工建档立卡贫困户交通费补助统计汇总表(第一批、第二批)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比对,发现有7人为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涉及金额2166.00元。
整改措施:审计问题反馈后,立即对涉及人员身份进行核查,对其中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人的补助费用进行追缴,目前已追回并上缴财政。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另外1人在享受交通费补助时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但在审计时已迁出滑县,建档立卡系统中做了迁出操作,故在数据比对时查询不到该人的信息。
7.高中阶段学生未享受免学费问题
问题摘要:2016年秋季,滑县高中阶段应享受未享受免学费学生共计78人次,涉及金额5.46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核查情况。经核查,发现涉及的78名学生因在免除学费资格认定中,相关比对的数据存在信息错误,且学生本人未提出申请,导致未获资助。二是落实资助。对该78名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全部补发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一些地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监管使用仍需加强
8.应整合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问题。
问题摘要:(1)2017年6月28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7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17} 60号)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9768万,其中1939万元纳入统筹,7829万元未纳入统筹。
(2)2017年9月15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拨付2017年部分中央财政农业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7} 145号)下达2017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25万元纳入统筹,25万元未纳入统筹。
(3)2017年4月11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县乡道危房改造、第一批县乡道安防、第一批村道安防及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等项目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17} 56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切块省补助资金232万元。
(4)2017年12月29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下达县乡道及干线公路危桥改造和安防工程项目切块中央车购税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17} 356号)下达2017年第三批县乡道安防工程车购税资金112万元。
(5)2017年8月25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及村道安防切块中央车购税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17} 250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通村公路项目中央车购税资金340万元;2017年第二批通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200万元;2017年第二批村道安防工程切块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69万元,合计金额609万元。
(6)2017年3月3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切块中央车购税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17} 28号)下达省补助260万元。
整改措施:2017年滑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874.31万元,统筹资金全部与扶贫项目对接,满足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需要。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的转变,为滑县2017年实现年度脱贫目标提供了足额保障。
下一步工作中,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8〕41号)要求,贫困县要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及巩固脱贫成效需要,用好用足整合试点政策,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严格按照《审计报告》(安审农报〔2018〕3号)和省市关于审计整改的相关要求,及时将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社会进行公示公告。一是在问题涉及乡村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提高群众对整改结果的知晓度。二是将问题整改情况形成审计整改报告,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对问题整改结果的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四、原因分析
根据审计反馈的扶贫政策落实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是信息数据“时间差”问题导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老病死和整户识别、退出是随时变化的,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在系统功能开放时进行调整变化。而扶贫各类政策落实是每年一次,以落实政策当时建档立卡数据为依据,因此会出现教育、医疗等行业部门政策落实时采用的贫困人口信息,在之后发生增减变化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比对工作,随时共享变化信息,使脱贫攻坚项目扶持对象更加精准,保证项目资金效益的发挥。
五、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一)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涉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扶贫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本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履行主体责任;对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整改措施。要抓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突出审计整改工作重点。要求审计反馈问题涉及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对照扶贫审计中反馈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可行举措,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具体措施,逐一解决问题,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原则。从源头上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将审计发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整改,同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结合,统筹谋划,综合治理,务求实效。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