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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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56号)精神,我委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降低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6月10日起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由原来的2.55元/立方米调整为2.53元/立方米(含增值税),调整时间追溯至6月10日抄见气量执行。
二、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希望贵公司认真落实非居民用天然气降低政策,切实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
三、我委将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