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8-12
作者
来源:
滑县农业农村局
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粮改饲项目,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00号)、《安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阳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我县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1.1万亩以上、全株青贮2.7万吨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
2024年,粮改饲项目在滑县县域内实施。
(二)补助对象
2024年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构树、杂交狼尾草(巨菌草)、黑麦草、饲用黑麦、小黑麦、皇竹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
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改饲项目和牛羊新型经营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并签订《2024年滑县“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等,我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计划由滑县光明生态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滑县保增牧业有限公司、滑县牛屯镇马奇恒畜牧养殖场、滑县万古镇王德里养殖场等4个单位实施。
(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全县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吨不超过6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青贮收贮补贴,当年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三、主要工作
(一)明确实施主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根据目标任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二)组织订单生产。要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全株青贮数量、种植面积等,同时要求各实施主体及时与种植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明确种植面积、收购数量等。
(三)完善设施设备。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书,开展基础设施设备检查,提升完善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扎实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四)发放补助资金。全县统一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贮数量。收贮工作结束后,局畜牧股、财务股、机关纪委、项目专班成员及相关专家等人员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0日),确定全县符合要求的全株青贮收贮数量,核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并依据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数量核定补贴资金。补贴对象、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进行张榜公布或网上公示。要及时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当地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对每个补助对象的饲料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及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和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并留存必要的项目影像资料。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衔接,严格时间节点,细化保障措施,严格资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县粮改饲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政策公开。要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粮改饲政策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激发种养业从业者参与粮改饲的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项目实施结束后,县级要及时将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信息调度。项目实施主体要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全面调度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信息,在饲草收储时期,项目单位要指定专人向农业农村局上报每周收贮情况,粮改饲收贮进度情况周报表要求于每周一上午12:00前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手印)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股(扫描件发至邮箱hnhxxmj@163.com)。
联 系 人:杨俊娟 李会征
联系电话:0372-5502233
附件:滑县2024年粮改饲任务分配表
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附 件 滑县2024年粮改饲任务分配表 | |||||
序 号 | 规模养殖企业名称 | 全株青贮数量 (吨) | 全株青贮种植面积 (亩) | 备注 | |
1 | 滑县光明生态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 26000 | 10570 | ||
2 | 滑县万古镇王德里养殖场 | 330 | 142 | ||
3 | 滑县保增牧业有限公司 | 320 | 138 | ||
4 | 滑县牛屯镇马奇恒畜牧养殖场 | 350 | 150 | ||
合 计 | 27000 | 1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