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农业机械报废待注销提醒
发布时间:
2025-12-26
作者:
来源:
滑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的规定,农业机械报废年限为: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
截至2025年12月25日,以下农业机械(见附件1、附件2)已达到报废年限,请农业机械所有人自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滑县农业机械服务指导站办理注销登记(已报废的需提供报废回收证明),交回行驶证、登记证书和号牌。逾期未办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农业机械所有人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372-8113504
滑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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