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30
作者:
来源:
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白道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25〕413号)文件精神,现将该投资计划转发下达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组织实施
(一)加快前期工作推进。你镇须于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计划转发下达,明确项目(法人)单位及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认后,报县发展改革委备案。严禁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二)严格项目过程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双达标,推动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三)压实业主单位责任。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为镇人民政府,须严格遵循《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组织实施,保障工程质量。
二、落实劳务报酬发放
(一)优化务工组织方案。业主单位须编制专项方案,坚持“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不用专业队伍”原则,优先吸纳镇域内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及低收入人口,重点保障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就业。
(二)规范报酬标准制定。劳务报酬标准参照本地农民工报酬水平确定,确保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投资比例的40%,并鼓励提高占比。
四、推行项目公示制度
你镇须于收文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全面公示以工代赈计划内容,公示期不少于7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专户专账、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抵扣或滞留资金。按照财政资金报账制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请你镇严格对照上述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以工代赈建设任务,推动政策效能持续提升。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25〕413号)
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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