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公开遴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0-12
作者
来源:
滑县人民政府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国家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精神,加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按照《滑县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公开遴选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在“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的基础上,凡有意承办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能够深刻理解“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为主体”的思想;有经济实力和运营能力,确保项目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2.从事电子商务工作,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3.有明确的实施方案或计划。方案中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等建设等内容必须是一个体系,整体承办,而非单个项目。
4.有专业团队(专业人员)确保体系(项目)运营。
5.申请承办企业应承诺,如果因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按时间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自动放弃承办资格,否则县政府有权中止承办企业承办资格。
6.在体系建设中,能够充分整合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在工作人员录用上,能够充分吸收当地人员就业。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确定程序
1.企业申请;2.邀请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3.确定申报企业评审答辩顺序;4.召开评审答辩会,专家组评审现场打分并公布结果;5.县政府审核确定;6.签订承办协议。
四、申报内容
1.企业承办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申请书。
2.企业承办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总体方案,包括企业情况及优势、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模式、保障措施、工作时间节点等内容。
3.证明企业合法身份的有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有关按时完成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和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需提交8份,报滑县商务局。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项目建设和验收标准
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和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函》(豫商建函〔2016〕37号)和《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实施细则》的有关文件规定内容执行。
滑县商务局地址:滑县招待所巷2号
联系人:张永跃 郭凤武
联系电话:13937268950 15836358098
邮箱:hxswj8148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