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5-12-24
作者:
来源: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办理要素
1.办理材料
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并拨付个人。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1)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报名材料:
①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其他在校学生、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③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和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
(5)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定点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补贴的,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并拨付培训机构。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1)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培训人员花名册;
(3)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报名材料:
①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其他在校学生、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③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和初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④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⑤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5)定点培训机构与培训人员签订的垫付培训补贴协议;
(6)定点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2.办理时限
机构或个人申请后30日内
3.办理环节
(1)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窗口或系统审核材料。
(3)审查:业务部门进行申请资料实质审查复核。
(4)决定: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5)办结:通知申请结果。
4.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否
二、办理渠道
1.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5办公室(具体地址:滑县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东北角)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线上办理
办理平台: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互联网+系统。
三、设定依据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
四、注意事项
培训学员身份必须符合培训补贴要求。
咨询电话:0372-813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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